近年随着乳腺癌发病率的快速增长和发病年龄的年轻化,妊娠期乳腺癌的发病率也呈现增多态势。度过了妊娠早期之后,化疗似乎并不明显增加致畸风险。
以细胞毒性药物为代表的化学治疗多限制用于妊娠早期患者,因为
在胎儿器官发育时期存在高度致畸风险。然而,度过了妊娠早期之后,化疗似乎并不明显增加致畸风险。
妊娠期化疗的常见并发症是早产、低体重儿、新生儿一过性白细胞减少症、新生儿一过性呼吸窘迫和宫内生长受限。
研究显示,化疗在妊娠的第3个月(12周) 之后至第9个月(36周)之前应用更为安全。
在标准方案的乳腺癌治疗中,
单药化疗是多药联合方案的一部分。理论上环磷酰胺宫内暴露存在致胎儿白血病远期效应,因此专家组认为多柔比星或表柔比星单药可作为治疗的一部分。
化疗不能用于妊娠的头3个月,对于妊娠期头3个月的乳腺癌患者,指南建议医生和患者需要考虑停止妊娠,而放疗在整个妊娠期间是不应施行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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